2.2008年4月,某卷煙廠委托某煙草加工廠加工壹批煙草。委托加工合同中註明的卷煙廠提供的煙葉成本為6萬元,卷煙廠加工煙絲時支付的加工費為3700元,並繳納煙絲加工廠根據煙絲成分計稅價值計算的消費稅。卷煙廠把加工好的煙絲全部用來生產香煙並出售。銷售時,其向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數量為50箱,價格為90萬元,增值稅為15.3萬元。卷煙廠要交多少消費稅?已知煙絲消費稅稅率為30%,該類卷煙比例稅率為45%,固定稅率為150元/標準箱。
3.某企業當年營業收入為654.38+00萬元,會計利潤總額為200萬元。該年度的相關業務如下:
(1)業務招待費1.5萬元在“管理費用”科目列支。
(2)廣告費5萬元在“銷售費用”科目核算。
(3)下列捐贈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向紅十字基金會捐贈60萬元;直接對外捐贈4萬元。
(4)當年公司按市價買入654.38+0萬元a股長期持有。由於當年A公司虧損嚴重,年末股價下跌65,438+00%,已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65,438+萬元。
問企業當年應納所得稅如何計算(稅率25%)。
1.答:進口貨物的應稅價值=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海關完稅價格=7*120=840(萬元)
關稅= 7 * 120 * 110% = 924(萬元)
消費稅=(840+924)/(1-5%)* 5% = 92.84(萬元)
組成計稅值=840+924+92.84=1856.84(萬元)。
應交進口增值稅= 1856.84 * 17% = 315.66(萬元)
公司當月應納稅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
進項稅=315.66(萬元)
不含稅銷售額= 23.4/(1+17%)* 110 = 2200(萬元)
銷項稅額=2200*17%=374(萬元)
公司當月應交增值稅=374-315.66=58.34(萬元)
2.答:計算委托加工煙絲的成分計稅值:
組成計稅價值=(60000+3700)/(1-30%)= 27300元。
煙草加工廠應繳納的消費稅=91000*30%=27300元。
在計算銷售卷煙應繳納的消費稅時,應扣除委托加工煙絲所繳納的消費稅。
因此,銷售卷煙應繳納的消費稅= 900000 * 45%+50 * 150-27300 = 385200(元)。
3.答案:廣告費限額= 1000 * 15% = 150(萬元)。
公益捐贈限額=200*12%=24(萬元)
不扣款捐贈=60-24+4=40(萬元)
長期投資減值65438+萬元應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實際業務招待費只能扣除5萬元,所以增加654.38+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200+40+10+10=260(萬元)
應納所得稅=260*25%=65(萬元)
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