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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發考考點

惠州法律考試中心:惠城區馬鞍鎮新樂路惠州經濟職業技術學院。

法律考試簡介

法學考試全稱是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就是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律)以及政府部門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人員,必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學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命題範圍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司法部制定頒布的《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為準。

法律考試中的註意事項

1,考場統壹發草稿紙,每人限發壹張。用完了就不補了。草稿紙必須填寫考點名稱、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每次考試結束後回收,不準帶出考場。

2.考試過程中,如有考機故障或鼠標、鍵盤、顯示器故障等異常情況,應第壹時間舉手報告,監考老師會幫妳解決。不要擅自處理它。如因擅自處置影響考試成績,後果自負。

3.考試開始30分鐘後不允許入場。可以在考試結束前60分鐘內提交答案數據,經監考老師確認後離開會場。

4.考試結束後,考生在確認所有答案數據已提交,草稿紙已回收並清點無誤後,方可離開。

對法語考試結果的異議

1.客觀題成績異議:根據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規則,客觀題成績不予復核,但考試不合格的考生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後三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書面成績核查申請;對主觀題成績有異議的,應當在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書面成績核定申請。

2.主觀題成績異議:根據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規則,主觀題成績公布後,考生對成績有異議的,應當在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核實成績的書面申請,由司法行政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處理。逾期未申請分數核查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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