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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是幹什麽的?

檢察院是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行使國家檢察權。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中國設立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

壹、人民檢察院根據法律和業務分工設立若幹業務機構。

1,調查監督部

2.公訴部門

3、申訴檢察部、舉報中心

4.民事行政檢察部門

5、監獄檢察部門

6、監獄檢察部門

7.檢察技術部門

8.紀檢監察部門

二、檢察院的職權

1.對叛國、分裂國家和嚴重破壞國家政策、法律、法令統壹實施的嚴重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2、對於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犯罪的案件,要依法查處。

3.審查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其他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決定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並對偵查機關立案偵查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監督。

4.起訴刑事案件,支持公訴;監督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司法活動是否合法。

5、對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進行犯罪活動進行法律監督。

6.對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人民法院發現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依法提出抗訴。

7.對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人民法院發現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依法提出抗訴。

三。人民檢察院受理案件的來源:

1,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控告舉報;

2、個人投訴和舉報;

3.上級黨委、人大常委會和人民檢察院交辦的;

4.有關部門移交的;

5.犯罪者自首;

6.人民檢察院自己發現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129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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