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師單方解除聘用合同的,違約金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年限計算。
2.壹般以未履行期限1年賠償學校1,000元以上計算;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此外,有的聘用合同約定,教師不遵守單位工作紀律,或者年終各項工作綜合考評不達標、落後的,要向學校支付不同數額的違約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完成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勞動者在服務期內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報酬。
考上教師編制,簽了合同,就可以不去了,但是要看妳的檔案有沒有轉過去。沒有的話,好幾年都不能參加公招考試。如果檔案被轉移,需要支付違約金。違約要有合同,要有賠償條約。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另有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