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教育法律行政救濟制度包括

教育法律行政救濟制度包括

教育法律救濟是指通過壹定的程序和渠道對教育法律糾紛進行裁判,使相對人受到損害的權益得到法律救濟。從教育法律救濟的概念來看,法律救濟是權益受到侵害後的救濟。教育領域使用的主要法律救濟包括教師申訴制度、受教育者申訴制度、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和民事訴訟。

1.教育申訴制度:是指教育法律關系主體在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國家機關申訴理由並請求處理或重新處理的制度。如果教師不服學校處分,認為處分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提出教育申訴。從訴求主體看,教育訴求主要分為教師訴求和學生訴求。從形式上看,上訴制度可以分為訴訟上訴制度和非訴訟上訴制度。訴訟申訴是當事人認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錯誤,依法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申請再審、糾正的行為。非訴申訴制度是指在沒有生效判決或裁定的必要前提下(即沒有判決要求糾正),對司法機關以外的機構(行政機關)不服各種處罰、處分而要求糾正的申訴。考生要註意,教師投訴和學生投訴屬於非訴申訴制度。

2.教育行政復議:是指教育行政管理相對人認為教育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原行政機關或者其上壹級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比如國家財政機關屬於教育行政機關。如果財政機關對學校亂收費、亂罰款,學校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壹般來說,老百姓去行政部門告官員。

3.教育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受教育法保護的合法權益,但以行政機關為被告,由人民法院在雙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進行審理並作出判決的行為。考生需要註意的是,教育行政訴訟需要人民法院的參與,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訴訟”。比如行政財政機關沒收了學校的財產,學校去人民法院起訴財政機關。

4.教育行政賠償:是指教育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時,國家依照國家賠償法給予的賠償。通俗的說,就是我們要求國家賠償的時候,屬於教育行政賠償。比如城管違法破壞公民的東西,需要行政賠償。如果教育主管部門違法攤派費用,也需要行政賠償。

5.教育民事訴訟: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的訴訟。(人民告訴人民)。即平等主體對簿公堂(人對人)。比如小紅打傷小明,小明去法院起訴小紅。

  • 上一篇:交警有權在村裏查車嗎?
  • 下一篇: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借據模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