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養狗是指壹些被認為危險、好鬥或不適合在城市飼養的犬種。這些犬種可能因為天生的性格或行為特征,容易對人類造成傷害,所以禁止在城市飼養。如果妳想申請養犬許可證,妳需要確定妳的狗不是禁養品種。
養犬許可證的辦理方法如下:
1.首先,確定妳的狗是不是禁養品種。城市化地區禁止飼養烈性犬,部分地區禁止飼養高40厘米左右的大型犬。2.到當地居委會或派出所領取《養犬登記申請表》,並按要求填寫;
3.領犬,攜帶申請表、身份證、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犬正面照片,到免疫點接受瘋病免疫,植入電子芯片,領取免疫證卡;
4.攜帶免疫證卡、個人身份證、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養犬登記;
5.註冊成功後,您將獲得養犬許可證和狗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五條
飼養動物,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經警告不改正,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45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由於被侵權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1246條
違反管理規定,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但能證明損害是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第壹千二百四十七條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