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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和律師誰更懂法律?

這個不能壹概而論。壹般來說,同時畢業的同學,假設警察司法考試不及格,律師的知識肯定比較全面。工作了十年,兩人開始分了。律師的發展如果是民商事訴訟或者非訴業務,當然對刑事司法和行政執法不太了解。即使警察通過了司法考試,如果不出意外,他們的法律知識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中,尤其是在偵查中,也會更加準確。由於業務範圍有限,警方壹般了解刑法、刑事訴訟法、交通法、治安管理條例,刑事訴訟僅限於偵查階段。律師通常處理各種法律事務,接觸的法律範圍遠遠超過上述警察業務的法律範圍。律師有更準確的法律知識和實踐經驗。從對抗的角度來看,律師比警察更能看到法律的作用和不足。律師通過司法考試獲得資格,司法考試被稱為最難的考試。警察只是通過專業院校的學習,或者通過公務員考試,有的甚至不是法學畢業。如果真的遇到法律問題,比如離婚糾紛、經濟糾紛、合同糾紛等法律問題,建議咨詢附近的律師事務所。

術業有專攻。先確定自己的法律問題再找到相應的解決方法,會事半功倍。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規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履行下列職責:

1,警報。包括刑警;治安警情;群體性事件;火災、道路交通等治安災害事故以及其他依法應當由公安機關處理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2.緊急求助。老年人、未成年人等人員在確定的區域內走失、失蹤,需要當地公安機關幫助在相應範圍內尋找的;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如溺水、墜樓、自殺等。,需要公安機關立即協助;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發生險情,威脅公共安全、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需要公安機關參與應急處理的;發生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

3.投訴。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違反法律法規和人民警察紀律規定,違法行使職權,不履行法定職責,不遵守各項執法、勤務、組織、管理制度和職業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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