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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他人造成傷害

法律主觀性:

第壹,搶救過程中對受術者造成傷害是否要承擔責任?

只要他們願意救助,無論是否有重大過失,對受助人造成的損害都不承擔民事責任。

另外,被救助人必須是自願的。另壹方面是非自願的救助行為,如在事先有義務和職務行為的情況下實施的救助行為。如果救助人的重大過失擴大了受助人的損失,不能免除其民事賠償責任。

通過立法做出這樣的限制是合適的,既鼓勵了廣大民眾積極救助被救助人,又提高了被動救助人的註意義務,有利於提高救助的有效性。

二、民事責任的分類

1,不履行債務的民事責任和侵權的民事責任。

根據民事責任產生的原因,民事責任可以分為不履行債務的民事責任和侵權的民事責任。

不履行債務的民事責任是指債務人不履行現有債務所產生的民事責任。

侵權民事責任是指因實施侵權行為而產生的民事責任。

2、履行責任、退貨責任和賠償責任。

根據民事責任的內容,民事責任可以分為履行責任、返還責任和賠償責任。

履行責任是指責任人必須履行其原有的債務。

返還責任是指返還利益的責任。

賠償責任是指賠償對方損害的責任。

3.連帶責任和連帶責任。

根據承擔民事責任的當事人之間的關系,民事責任可以分為連帶責任和連帶責任。

連帶責任是指責任人為壹人以上時,各責任人按照壹定份額對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債務人之間不存在連帶關系。

連帶責任是指當債務人不止壹人時,每個人都有責任清償所有債務,各責任人之間互為連帶關系。

4.財產負債

根據民事責任的內容是否為財產,民事責任可分為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

財產責任是指直接以某種財產為內容的責任,如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

非財產責任是指不直接具有財產內容的民事責任,如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

第三,民事責任的特征

(1)是違反民事法律規範的壹種法律責任。違反民事法律規範是民事法律責任的前提。如果當事人的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不違反民事法律規範的規定,就不存在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問題。應當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民事侵權行為通常包括:侵權行為;違反合同;不履行其他民事義務,如不履行贍養、扶養、撫養義務,不當得利不返還,無管理人不支付管理人必要的費用,接受遺贈不履行遺囑所附義務等。

(2)是壹種以財產為主要內容的法律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只要救助人願意救助,無論是否存在重大過失,對被救助人的損害都不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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