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當地醫療機構規劃;
2、組織機構、人員配備、設備配置符合國家規定的同類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3.委托人應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4.醫療廢物處置方案合理;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執業註冊後從事同壹專業診療工作5年以上;
7.屬於中西醫臨床或口腔範疇。
二、申請流程和申請材料
(壹)向有審批權限的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提出設立申請,申請應當包括以下材料:
1,《設置醫療機構申請書》(申請村衛生室的,須提出書面申請,並加蓋當地村委會、衛生院、醫院的意見公章);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的,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明;在職人員提供原單位的辭退證明;
3、申請人的執業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和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無不良行為記錄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應有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5.申請設立具有中醫診所的藥店,還需提供《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證書》、《藥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二)經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批準取得《設置醫療器械批準書》後,申請機構執業登記。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必須填寫《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申請書》,並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申請;
2、有效期內的《醫療機構設置批準書》或《醫療機構設置變更批準書》;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的,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醫療機構房屋產權證明或使用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業主房產證);
5、醫療機構建築設計方案;
6、衛生技術人員名單及相應的資格證明文件;醫生護士執業註冊申請材料;
7、消毒供應設施配置和醫療廢物處置方案;
8、主要醫療設備清單;門診以下,還應提交藥品清單;
9、醫療機構規章制度、技術操作規程,裝訂成冊;
10,醫療機構分類代碼證書(向區衛計局金融辦申請);
11.合夥成立的,還應當提交合同。
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受理醫療機構執業註冊申請後,應當進行審查、現場核查,並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相關業務考核。經考核合格的,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方可執業。具體情況可在當地政務窗口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