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
《勞動法》明確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獲得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護、職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爭議解決等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這些基本權益是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也是勞動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核心內容。
第二,促進平等就業
《勞動法》強調平等就業原則,禁止任何形式的就業歧視。用人單位在招聘、錄用、晉升等方面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不得以性別、年齡、民族、宗教信仰、殘疾等為由拒絕錄用或者提高錄用標準。同時,勞動法還鼓勵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平等的職業發展機會,促進其職業成長。
第三,保護勞動報酬權益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的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不得拖欠或者少付勞動者工資,也不得以任何名義克扣勞動者工資。同時,勞動法還規定了最低工資制度,以保證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第四,保障休息休假權益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合理安排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保障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勞動者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病假、產假等休假權利,用人單位應當予以保障。
動詞 (verb的縮寫)加強勞動安全和健康保護
《勞動法》強調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重要性,要求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預防職業病和工傷事故。同時,用人單位還應定期對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確保其身體健康。
總而言之:
勞動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原則體現在很多方面,包括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促進平等就業、保護勞動報酬權益、保護休息休假權益、加強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等。這些原則* * *同構地成為勞動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基石,為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3條規定: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的權利、獲得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交勞動爭議解決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10條規定:
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擴大經營,增加就業。國家支持勞動者自願組織起來就業,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50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