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範疇:勞動關系屬於經濟基礎範疇,勞動法律關系屬於上層建築範疇。
(2)前提不同:勞動關系的形成以勞動為基礎,而勞動法律關系的形成以勞動法律規範的存在為基礎。
(3)內容不同:勞動關系的內容是勞動,而勞動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法定權利和義務。
2.鏈接勞動關系是勞動法律關系的基礎,勞動法律關系是勞動關系的法律反映。勞動法律關系的特征:
(1)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是平等的、從屬的。
(2)勞動法律關系以國家意誌為主導,以當事人的意誌為主體。
(3)勞動法律關系是在社會勞動中形成和實現的。
3、知識延伸——對勞動關系的理解
勞動關系: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包括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事業單位等)之間建立的社會經濟關系。)在勞動過程中。其中包括: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平等自願,協商壹致。
無效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和以欺詐、威脅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
試用期的定義: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為相互理解和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
勞動合同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
2.功函
3、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4.勞動報酬
5、勞動紀律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所以,關鍵是要能夠理解兩者的區別。無論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動關系,在自己的權益受到他人侵害後,都可以向司法機關申請司法救濟。勞動關系必須以勞動合同的形式建立,其法定形式可以是口頭形式,也可以是書面形式以外的其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