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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與基本工資的區別。

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與基本工資的差異;

約定工資受法律保護,基本工資只是個人工資的壹部分。基本工資是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包括計件工資和計時工資;結構工資是崗位工資+基本工資+補貼等等。

工資標準應在合同中如實約定,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轉正後工資的80%。

相關法律法規: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資每月至少支付壹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擴展數據:

基本工資和基本工資的區別:

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主要部分。

基本工資是工人工資的基本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與工資的其他組成部分相比,相對穩定。具體來說,在企業中,基本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位、能力和價值核定的工資,是員工工作穩定性的基礎,是員工安全感的保障。

同壹個崗位的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能力,分不同的檔次拿工資。基本工資按勞動合同或國家、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工資標準計算。也稱為標準工資。壹般情況下,基本工資是員工勞動報酬的主要部分。

2.基本工資不包括加班、保險和津貼。

基本工資是勞動法規定的當地最低保障工資基數。即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企業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基本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以及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勞動者保險和福利待遇、企業通過補貼夥食和住房等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勞動合同法

百度百科-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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