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為已婚或離異的,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未成年子女與父母、單位房內分開居住、借款、租房、搭建臨時房屋等。,不允許分戶),經派出所現場民警審核同意後,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手續。
壹、離婚後子女的去向
1.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就隨孩子的戶口走了。
2.如果孩子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遷入戶口。
3.如果孩子達到18周歲,可以自行遷入戶口。
4.18周歲以上的,可以單獨開戶,憑身份證和戶口在當地派出所辦理。
二。離婚後申請分戶的條件
1,除夫妻戶口不能分開外,原家庭成員分開居住的,可以家庭分開。
2、在原家庭居住地,新(購)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家庭居住。
因要求分戶的男女雙方已辦理離婚手續或取得法院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男女雙方婚姻關系已解除。如果房子已經分配或判給壹方,另壹方需要遷戶口。在當地有合法常住戶口或者直系親屬的,應當將戶口遷入常住戶口或者直系親屬。如果沒有,可以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經責任區民警調查核實後,將戶口掛到街道集體戶。
3.離婚家庭需要提交的材料
去派出所辦理離婚、人戶分離、戶口遷移手續時,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我的離婚申請;
2、單位(村、社區)證明;
3、結婚證、戶口簿、房產證、宅基地使用證等相關證件。
4.離婚後孩子的戶籍怎麽辦?
1.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就隨孩子的戶口走了。
2.如果孩子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遷入戶口。
3.如果孩子達到18周歲,可以自行遷入戶口。
4.18周歲以上的,可以單獨開戶,憑身份證和戶口在當地派出所辦理。
5.離婚後如何搬出去住?
1.離婚後,雙方的戶口會分開,也就是每人壹個戶口本。
2.拿著戶口本去當地派出所戶籍室。工作人員會給妳填寫壹份戶籍遷移證明,然後從這個地方的戶籍檔案中註銷被遷當事人的戶籍。
3.拿著戶籍證明去即將落戶的當地派出所戶籍室。比如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就可以把戶口遷回工作單位。
6.離婚後戶口遷移的手續是怎樣的?
1.向現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遷出證明。
《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其戶籍管轄地的,由本人或者戶主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登記,領取遷出證明,註銷戶口。
2.辦理移民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時,本人或者其戶口所在地應當在城市3日內,農村10日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並交驗遷移證。
3.不同的省和地區對戶口登記的程序作了更具體的規定。如果不知道如何在戶口遷移,也可以咨詢當地公安戶口登記機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籍以戶為單位。與監督者同住的人為壹戶,監督者為戶主。壹個獨立的家庭,由我當家。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 * *宿舍的戶口* *設立分戶或單獨戶口。戶主有責任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籍。女方可以通過婚姻遷入丈夫的戶籍,前提是在同壹城市。男性要分開戶口,必須有獨立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