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電視劇裏都有壹個審完的犯人?打個賭?劇情。這裏嗎?打個賭?與李鴻章簽約?花賭?本質上是壹回事,相當於我們今天所說的簽名。李鴻章之所以簽這個,不是他主動的,也不是因為所謂的羞恥感,而是因為壹個非常古老的傳統。
簡單來說,根據近幾年出土的文獻,早在漢代就有了?簽名?然後呢。華諾?診所。在漢晉時期,壹些上層語言的書是經過上級官員批準,然後在後面簽字的。沒有嗎?詞。因為在舊社會很少有人會讀書寫字,所以官員們根據自己的書寫習慣來畫畫?沒有嗎?,也具有識別性,可以作為證書使用。這是後來發生的事?花賭?。
到了宋代,黃寫了壹本題為《論東觀》的書,裏面有這樣的記載:
唐令,君與臣奏,而任命真理與草,而不草。後人把這種草命名為花信物。
從這個角度來說,花賭?至遲在宋代,人們已經把奏折和文書上的簽名稱為“簽名”?花賭?。花賭?鮮花?,指的是?花藝人物?,即自定義的草書字符。這樣做的原因是為了避免別人簽字。
可能有人會覺得這樣的模式不更容易被模仿。
不是的。要知道,比起大家都會寫的字,妳自己設計的?花藝人物?其實更有辨識度。古代讀書人很少,但是在用毛筆寫字的時代,並不是所有人都能模仿壹些復雜的字。以李鴻章為例。如果簽的是真名,很容易是冒名頂替,他簽的長什麽樣?蘇?漢字的草書風格很有描述性。
清末也保持了花約的傳統,所以李鴻章在與列強簽訂條約時,也是用花約,而不是簽自己壹生的核心碑。他所描述的文字,或者說圖案,與簽字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最後不得不指出,李鴻章雖然不想簽《辛醜條約》,也不想被扣上漢奸的帽子,但在官場上最後壹次被迫而為。叛徒?。但是,他用花代替簽真名,這是當時的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