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妳可以通過要求對方提供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來核實房屋所有權。其次,沒有房產證的房屋是無法辦理抵押登記和設定抵押權的。但是拿到房產證後,對方會不會把房子抵押給別人,這是妳要考慮的問題。再者,經過公證的合同具有較高的法律效力,但為了防止對方在取得房產證後“壹房多賣”或將房屋抵押給他人,我建議妳考慮在合同中設置“違約金”條款,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這樣壹方面會增加對方違約的成本,另壹方面也能有效減少妳可能遭受的損失。同時,如果對方願意提供擔保,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最後,房屋買賣涉及金額較高,雙方利益攸關。建議妳慎重考慮,完善合同條款,規避風險。以上是買二手房沒有房產證的解釋。希望能幫到妳。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壹十五條合同的效力區別於物權變動。當事人之間就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訂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條房地產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
法律客觀性:
公證法
第三十壹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證機構不予辦理公證:
(壹)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監護人申請公證的;
(二)當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沒有利害關系;
(三)公證事項屬於專業技術鑒定和評估的;
(四)當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有爭議的;
(五)當事人編造、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六)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足或者拒絕補充證明材料的;
(七)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法的;
(八)申請公證違背社會公德的;
(九)當事人拒絕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