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訴訟證據的合法性如下:
(1)主體合法。證據的主體是合法的。證據主體是指構成證據內容的個人或單位,證據主體合法,意味著證據主體必須符合法律的要求;
(2)形式合法。證據形式合法。證據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為證據,不僅要求內容真實,而且要求形式上符合法律的要求;
(3)收購方式合法。取證方式合法。當事人收集的證據材料能否作為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取決於證據材料的獲取方法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第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第二,證據的合法性有哪些?
合法性意味著證據符合法律規定的所有要求。有以下內容:
1.證據的主體是合法的。證據主體的合法性是指提供證據的主體符合法律的要求。比如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2.取證的程序和方法是合法的。法律證據的獲取必須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方法。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證據形式合法;
3.證據的形式是法定的,即證據的有形載體必須符合法定要求。比如鑒定意見書要求寫明姓名、職業、材料、分析過程、參加鑒定的鑒定人簽名、鑒定機關蓋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鑒定結論不是合法的鑒定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