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幫別人打廣告,有人被騙了。如果真的不知道詐騙,不構成犯罪,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2.刑事責任體現在犯罪分子有義務接受司法機關的審判和懲罰,只有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才應負刑事責任。
如果真的不知道詐騙,不構成犯罪,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刑事責任體現在犯罪分子有義務接受司法機關的審判和懲罰。只有故意犯罪的才負刑事責任,過失犯罪的才負刑事責任。行為人實施刑法禁止的行為時必須承擔的法律後果,意味著要受到懲罰。這是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道德責任的根本區別,其構成要件主要是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
新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第五十六條規定,廣告主發布違反本法規定的虛假廣告,欺騙或者誤導消費者,損害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先行賠償。有關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對消費者造成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發布者、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前款規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對消費者造成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發布者、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是虛假的,仍設計、制作、代理、發布、作推薦、證明的,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五十六條廣告主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損害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先行賠償。
有關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對消費者造成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發布者、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前款規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對消費者造成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發布者、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是虛假的,仍設計、制作、代理、發布、作推薦、證明的,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