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擅自墮胎,男方可以起訴嗎?
1,不可以,私自墮胎的女性不能起訴男性。如果婦女在懷孕期間決定不生育,她有權終止妊娠;
2.丈夫因妻子擅自終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而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因生育問題發生糾紛,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壹方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應準予離婚。這項規定賦予婦女決定自己生育的權利;
3.當夫妻生育權發生沖突時,弱勢妻子的人身權利更應受到保護。首先,男女實現生育權的條件不同。對於女性來說,生育權的實現屬於自己的人身權,而對於男性來說,只能依靠自己的合法配偶。其次,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結果,妻子也不是生育工具。夫妻雙方應該就生育問題達成共識。最後,妻子在家庭中履行更多照顧和撫養孩子的義務,懷孕、分娩和哺乳承擔更多丈夫無法替代的艱辛和風險;
4.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婦女有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因此,妻子擅自墮胎並不侵犯丈夫的生育權。中國的法律明確規定妻子有獨立生孩子的權利。為了保障婦女的權利,法律可以通過賦予她們權利來決定孩子的出生。但為了維護家庭的幸福與和諧,妻子在引產前應多征求家人尤其是丈夫的意見,以達成壹致,以免對身體造成傷害,還會導致夫妻矛盾。
綜上,不違法。“丈夫以妻子擅自終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因生育發生爭議,導致感情破裂,經調解壹方要求離婚無效的,人民法院應準予離婚。”這項規定賦予婦女決定自己生育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壹條
國家實行生育保險制度,建立和完善嬰兒保健服務等其他生育保障制度。
國家建立和完善職工產假制度,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權益。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困難婦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