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女職工主任由女職工委員會選舉產生,或由單位任命。
二、建立女工會會員:
1.各級工會委員會由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不得作為企業基層工會委員會委員的候選人。
2.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有權撤換或者罷免其選舉產生的代表或者工會委員會成員。
3、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有二十五名以上會員的,應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或者推選壹名組織員組織會員開展活動。女職工人數較多的,可以建立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在同級工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女職工人數較少的,可以在工會委員會中設立女職工委員。企業職工較多的鄉鎮和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層工會聯合會。
4.職工二百人以上的企業、事業單位的工會可以設專職工會主席。工會專職工作人員的數量由工會與企業、事業單位協商確定。
5.基層工會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或五年。地方各級總工會委員會和產業工會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縣級以上建立地方各級工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四條* * *中國人民和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衍生問題:
如何組建工會?
首先,在報告中,應說明以下內容:
1.本單位基本情況:成立日期、性質、職工人數、地址、註冊資本、營運資金、生產經營項目、黨政領導裝備、其主管單位等。
2、群眾要求組建工會的,要召開座談會討論組建工會事宜,征求本單位職工意見。
3、組建工會應征求黨政領導對組建工會的意見。黨政領導要依法給予支持。
4.由3-5人組成的工會籌備組負責籌備期間的工作,並在工會委員會選舉產生前臨時代理工會委員會的職責。籌備組成員不是會員的,應先向上壹級工會申請入會,辦理入會手續。
第二,發展工會會員,建立工會團體。
三、選舉工會代表和組織醞釀“兩委”候選人。
四、召開第壹次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建立工會組織。
五、成立女職工委員會或小組(經同級工會委員會批準),並同時成立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小組等。
六、確認基層工會的法人資格。具備民法典規定的法人條件的基層工會,應當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工會主席是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