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編寫律師考試和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多次參與國家律師考試的命題工作。司法考試改革後,2002年至2009年參加國家統壹司法考試民事訴訟部分的命題工作。著有《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大綱及教材民事訴訟部分》。
2003年隨司法部代表團赴日本、韓國考察日本、韓國司法考試,參與起草《中國司法考試發展與改革綱要》,參與制定或論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參與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起草或論證。先後在國家法官學院、國科委、中央黨校、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港庶人學院等地教授法學課程。
作為嘉賓參與了《社會經緯》、《法制報道》、《十二工作室》、《法治在線》、《法律大講堂》等央視節目的制作。
1995榮獲司法部“教育獎”、2006年北京大學優秀教學獎5438+0和中國法學會第四屆全國訴訟法學中青年優秀科研成果獎。此外,他還獲得了北京大學的其他壹些教學獎項。2005年,《民事訴訟法》被評為北京大學精品課程。2007年獲華北七省市自治區法學會學術論文壹等獎。2007年獲北京大學“正獎助學金”。
擔任的社會職務包括:中國法學會會員、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律文件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行為法學會執行行為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公證協會理事、國家教育部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秘書長)、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兼中國政法大學兼職教授。
潘劍鋒教授以其嚴謹的教學風格著稱,長期主持北京大學法學院本科生的民事訴訟法教學。近年來,馮健教授開始註重教學方法和教學理念的改進,特別提出了“死記硬背”在法學本科學習中的重要性。他的民事訴訟法也被稱為北大法學院“最難學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