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非法占用耕地挪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破壞的構成非法占用耕地罪。
壹、如何認定破壞耕地罪?
現行法律中,破壞耕地罪是:非法占用耕地罪。
構成要素:
1.本罪的客體是國家耕地管理制度,侵犯的客體是耕地資源。
2.本罪客觀上表現為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大量耕地遭到破壞。
(1),非法占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
(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建設,致使五畝以上基本農田或者十畝以上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的種植條件受到嚴重破壞或者汙染。
3.本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1).自然人非法占用耕地主要是指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實施了非法占用耕地行為的自然人。
(2)、單位非法占用耕地,主要是指單位在國家建設用地過程中,開發建設本單位和鄉(鎮)村建設用地,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破壞。
4.主觀上,本罪是故意。
也就是說,明知將占用的耕地挪作他用的行為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明知將占用的耕地挪作他用會造成大量耕地被破壞。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社會產生危害後果,仍希望或者放任後果發生,是主觀故意。行為人非法占用耕地的動機有多種,但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三、破壞耕地罪怎麽判?
如果破壞耕地,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就會判刑。犯罪嫌疑人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挪作他用的,大量毀壞耕地的,構成非法占用耕地罪。
其中,非法占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破壞”是指行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建設,致使五畝以上基本農田或者十畝以上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的種植條件受到嚴重破壞或者汙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 * *違反土地管理規定,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和其他農用地,大量改變所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和其他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擅自在耕地上開墾,破壞種植條件,或者因土地開發造成土地沙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