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欺騙構成以下情況:
(1)詐騙分子故意行騙。欺詐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陳述是虛假的,會導致對方陷入錯誤的認識,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欺詐的故意包括兩個方面:壹是陳述虛假事實的故意;二是有意誘導他人陷入錯誤認識;
(2)欺詐人因自己的錯誤而表示意誌。如果欺詐人的意思表示不是因為欺詐而作出的,則不構成欺詐。這說明欺詐人的意思表示與欺詐之間存在因果聯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二、詐騙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欺詐的主要形式如下:
1.通過熟人進行詐騙。這類騙子往往以冒名頂替或老鄉、朋友的身份行騙。受害者往往是礙於面子或出於“手足之情”而不得不“投降”,更有甚者,他們把別人的尋找當成壹種榮譽,“寧可信其有,不可無”,然後“慷慨解囊”;
2.以中介的名義詐騙。目前,此類詐騙案件呈上升趨勢。現在有些同學出去做兼職,做家教等。,而且這種情況可能會發生。這類騙子利用學生急於找到好的兼職和家教的心理,以招聘積分、兼職家教中介等名義進行詐騙。,或者利用學生作為自己的兼職勞動力,從中大撈壹筆;
3.以特殊身份詐騙。這些騙子大多以社會上“能人、名人”的名義行騙,比如謊稱自己是導演、公安人員、商人、氣功大師等。,提升自己的價值,表達“完全有能力”解決找工作等困難的事情。這種詐騙比較簡單,容易識破;
4.在遇到某種災難時急需他人幫助的能力上的欺詐。目前此類詐騙分子多以走失或走失學生、災區群眾、受害者等名義實施詐騙。其實這種詐騙大多比較原始,大家稍加思考就能識破;
5.取信於小利而行騙才是真理。這種騙子非常狡猾。他采用“欲擒故縱”的方法,先兌現承諾的好處,讓妳覺得這個人做的事是可信的。在取得妳的信任後,他會給妳重重的壹擊,讓妳在絕對信任和不知不覺中遭受巨大的損失。這種詐騙策劃周密,不易發現,危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