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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個企業的死亡,有多少人要負責?

1企業死亡事件負責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重傷、1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企業立案偵查,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或者相關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處罰較重的,依法從重處罰。

根據不同的標準,刑法可以分為如下幾種:

1,狹義刑法和廣義刑法

狹義的刑法是指刑法典,是具體、全面、系統地規定犯罪和刑事責任的法律。廣義的刑法是指規定犯罪和刑事責任的壹切法律,包括刑法典、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

2.壹般刑法和特殊刑法

這是壹種基於刑法適用的劃分。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適用性,原則上可以適用於任何人、任何事、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的刑法,如刑法典。特殊刑法是指只適用於特殊人群、特殊犯罪或特定時間、地點的刑法。例如單獨的刑法和附屬刑法;

3.司法刑法和行政刑法

這是根據犯罪行為內容的不同而劃分的刑法或刑法規範。司法刑法,又稱刑事刑法或固有刑法,不僅違反刑法構成犯罪,而且違反社會最基本的倫理道德,具有道德罪惡的刑法或刑法典;

4.行政刑法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而言,它是指規定對違反行政法的行為進行制裁的法律。這裏的制裁包括行政處罰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罰。壹般認為,行政刑法僅指前者,不指後者。

綜上,行政刑法制裁的是違反行政管理的行為。行政刑法和行政法對某種行為進行處罰,主要是因為它在道德上是惡的,而是因為它破壞了社會管理秩序,對社會具有危害性。這些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也會隨著社會管理和運行方式的改變而減弱或消失,在不同的社會和時代並不具有很大的普遍性。比如計劃經濟條件下的投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對社會的危害並不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五條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的安全生產設施或者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35條之壹

大型群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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