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信息。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和家庭住址;
2.設備信息。主要指位置信息、Wifi列表信息、Mac地址、CPU信息、內存信息、SD卡信息、操作系統版本等。消費者使用的各種計算機終端設備;
3.賬戶信息。主要包括網銀賬戶、第三方支付賬戶、社交賬戶和重要郵箱賬戶;
4.隱私信息。主要包括通訊錄信息、通話記錄、短信記錄、IM應用軟件聊天記錄、個人視頻、照片等。
5.社會關系信息。主要包括朋友關系、家庭成員信息、工作單位信息等。
6.網絡行為信息。主要指上網行為記錄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第四十壹條網絡運營者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和使用規則,明確說明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征得被收集者的同意。
網絡經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第四十二條網絡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或者銷毀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但是,除非處理後無法識別特定的個體,並且無法恢復。
網絡運營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其收集的個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損毀或者丟失。個人信息泄露、損毀、丟失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第四十三條個人發現網絡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雙方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刪除其個人信息;發現網絡運營者收集、存儲的個人信息有錯誤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改正。網絡經營者應當采取措施予以刪除或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