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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的房產證已被銀行抵押。債權人如何追回債務?

第壹,債務人的房產證已經被銀行抵押。債權人如何追回債務?

債務人不能履行是當前執行難的重要原因,也是債權人選擇是否追債的兩難選擇。他們壹方面沒有償還能力,另壹方面又無法面對權利失效。

我註意到樓上的回答,是的,債務人的財產已經被銀行抵押了,不代表債務人沒有剩余價值,沒有其他財產。壹般來說,銀行按揭需要貸款人支付首付,債務人可以分期支付壹定年限,所以房產在用於償還銀行債務後可能還有壹定價值。

提醒您註意時效的權利,防止時效到期造成討債困難。訴訟時效為三年,從權利被侵害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如果是借據,訴訟時效為三年,從借據出具之日起算。如果是借據,規定了還款期限的,從到期日起算;還款沒有時間限制,壹般沒有限制。時效可以中斷,即每次妳向債務人主張權利,時效重新開始。但是妳得保留康復的證據。

協商和訴訟(仲裁)是追債的具體方式。

迫切需要查找和落實債務人的其他財產線索,這是保證追繳效果的重要措施。借貸雙方作為交易夥伴,了解更多的信息,可能對最終的執行有幫助。

律師是提供法律服務的專業人士。具體案件請當面咨詢律師。

二、強制拍賣,買回的房子有抵押,怎麽辦?

壹般強制拍賣,債務人破產,有多項債務,全部以壹套房子抵押,債務首先由銀行償還。這種事情並不少見,可以忽略。房產證是妳的。如果別人惡意闖入騷擾,可以報警。

3.拍賣行有抵押有貸款怎麽辦?

法律分析:1,結合拍賣程序,房屋程序,具體案例。如果是拍賣買家,可以用拍賣所得先解除抵押,再辦理過戶手續。2.強制執行財產已抵押給銀行的,仍可執行,但銀行的債權應在拍賣或清算時提前清償,剩余款項可用於償還其他債權人的債權。交易後會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註銷抵押。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執行工作若幹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四十條對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的被執行人所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拍賣、變賣財產所得,在抵押權人、質權人或者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四、無力償還貸款通知拍賣抵押房屋,但估價過低,甚至不到原銀行估價的四分之壹?

估價不等於房子的拍賣價格。如果價格會吸引人去拍賣,價格就上去了。如果妳覺得太低,可以安排人參加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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