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秦朝“重刑輕罪”是暴政的理論簡直是“狂妄自大”

秦朝“重刑輕罪”是暴政的理論簡直是“狂妄自大”

千百年來,專家學者壹直斥秦為輕罪重刑。專家們異口同聲地舉出證據,棄骨灰於正義者,斷其手,這叫漢奸,漢奸殺之。普通人在路上撒點灰塵就會被砍斷手,出門辦事不走在路上也會被砸死。這不是輕罪重罰嗎?事實上,這是張觀·戴笠。

《諸事不順,內藏論》記載,棄灰歸義者斷手,是商朝之治。韓非子這段話的大意是這樣的:在殷商時期,法律規定在高速公路上撒灰要受到斷手的處罰。子貢,孔子的學生,認為懲罰太重,所以他來請教孔子。子貢說:在公路上扔灰是輕罪,砍斷壹個人的手是重罰。為什麽古人這麽殘忍?子曰:公路上不撒灰容易,被截是人怕的懲罰。古人認為人做容易的事,不怕懲罰,所以制定法律來執行。

根據韓非子的這段話,我們知道,棄骨灰於正義,斷其手,並不是秦朝的法律。早在殷商時期就實行了。據此來批判秦朝的苛法,未免狂妄。

西漢的劉向在《談園指武》中記載,不能走大路,就叫奸夫。殺奸夫不是秦帝國的法律,而是公元前3000年黃帝的《莉法》中的規定:不走現成的路,就以奸夫論處。

研究雲夢秦簡,我們知道秦國的法律沒有輕罪重刑。與同時期其他國家的法律相比,公平合理,相當寬大。

例如,對於人們犯罪來說,盜竊在當時僅次於謀殺。所謂王政,莫沖賊。偷就是偷,賊就是殺。這句話的意思是,治理人民最重要的是嚴懲盜竊殺人。因此,李悝的《法經》第壹條是《盜法》,第二條是《賊法》。對偷竊的懲罰是非常嚴厲的:那些撿起遺骸的人將受到懲罰。撿別人丟的東西會被判卸膝蓋骨的酷刑。李悝的解釋是,這個人有把別人的東西占為己有的偷竊心。

同時,在窮人的參與下制定的古羅馬十二銅表法,對偷別人的賭註或讓自己的牲畜偷別人的牧場的行為處以死刑。

秦律只紋在偷錢少於660元,然後服徭役的罪犯臉上。六百六十塊錢相當於壹個成熟男人四個月的工資。犯罪數額遠高於拾荒者和牧羊人,但刑罰卻遠輕於魏國的和古羅馬的十二銅表法。

而且秦國的法律也不像那些棄骨灰於正義、斷手斷腳的人那樣想用嚴刑峻法來制止犯罪,而是註重對犯罪的懲罰,既往不咎。

比如雲夢秦簡《法條問答》中提到的壹個案例。有人在大赦令頒布前偷了壹千塊錢,直到大赦令頒布後才被逮捕。如何懲罰罪犯?秦帝國的司法解釋是:不處罰。

同時,秦國的法律並沒有試圖嚴懲罪犯。

比如《睡虎地秦墓竹簡·法律問答》中有壹個案例:罪犯A偷了壹只羊,綁在羊身上的繩子價值壹元。繩子錢是否應該計入犯罪數額壹起判刑?司法解釋是:由於罪犯A的犯罪目的是偷羊,繩子只是用來牽羊的,所以繩子不應計入犯罪數額進行量刑。

很明顯,秦國的法律公平合理,寬嚴相濟。批評秦輕罪重刑是暴政,實在是狂妄,不負責任。

  • 上一篇:可以馬上遣返嗎?
  • 下一篇:請問農村社區有哪些服務?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