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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員的工作職責

第七次人口普查中普查員的工作職責

普查員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及相關實施細則開展普查工作。普查員的主要職責是摸底調查,入戶登記,復查。

壹.參加培訓

認真參加業務強化培訓,主動開展網上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時間。通過培訓學習,熟悉了普查的目的、內容和方法,了解了普查表的內容,包括各項指標的含義和填寫要求,掌握了普查的現場工作流程和各項工作技能。

第二,進行徹底的調查

普查登記前,普查員應按要求做好摸底調查,包括:劃定普查地塊邊界;核實建築物情況,繪制“普查社區圖”;摸清家中人口和生活狀況,編制《戶名底本》;向自行申報戶提供賬戶信息,說明申報流程和註意事項;記錄和安排普查登記的時間和順序;做好群眾宣傳工作。

第三,戶籍

(壹)普查登記期間,普查員應當填寫簡易普查表、港澳臺居民和外國人普查表、死亡人口調查表。

(二)入戶登記時,普查員應主動出示普查員證,友好明確表達,化解普查對象的疑惑。根據普查對象類型和普查表填寫說明的規定,使用電子采集設備認真填寫普查表,內容全面,做到不漏、不錯、不重。信息收集完畢後,請普查對象簽字,並保存資料以備審核。發現問題及時向普查指導員匯報。

(三)通過電子采集設備及時上報已登記並通過審核的普查表。

(四)在普查指導員的指導下,結合行政記錄核對采集的數據。

(五)做好獨立申報戶申報進度的核實和跟蹤工作,並結合實際做好提醒工作;對超過規定登記時間未申報的住戶,及時做好戶口登記工作;對自報戶上報數據與基線數據差異較大的戶,及時做好核實工作。

第四,復習

(壹)認真研究評審工作的具體做法,明確工作要求。

(二)根據上級普查辦公室反饋的比對和復核結果,按要求核實相關信息。

五、嚴格遵守統計法規和保密規定。

普查對象申報的信息必須嚴格保密。嚴禁向第三方透露或泄露個人及家庭的登記信息。堅持實事求是,恪守職業道德,拒絕或抵制普查工作中的違法行為。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虛假的普查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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