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規定了國家的性質和根本制度,國家的根本任務,國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關的組織和職能,國家的象征以及國家生活中的其他根本問題。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表現在以下幾點:
1,憲法在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2.憲法是立法的基礎,也是其他法律的基礎。憲法是母法,普通法是子法;
3.與普通法律相比,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規的內容和精神不得違背憲法的原則和規定,否則因違憲而無效;
4.憲法是壹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
憲法比普通法律更嚴格,其目的是保證憲法的權威性和穩定性,使國家長治久安,社會健康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
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三條立法應當遵循憲法的基本原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改革開放。第六條立法應當從實際出發,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學合理地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義務,國家機關的權利和責任。
法律規範應該清晰、具體、有針對性和可執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