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正義”這個詞指的是對某人的報復——不管是非法的還是合法的。如果壹個人殺了人,他認為這是他應得的。這就是為什麽他們想殺人。所以,不能以正義為行動標準。我們應該簡化法律並執行它。現在,沒有人有權維護正義。我們先成為壹個守法的社會,然後這種奢侈的正義就會到來。有時候,當法律本身是嚴酷的,不公平的,我們可以違法,維護正義。在這個國家,在我們目前的狀態下,沒有正義這樣的奢侈品。在這裏,首先,法律必須執行。就是執法——這可能不公平,但法律必須執行。因為,如果沒有像樣的秩序,任何社會都不會有正義這種奢侈品。現在,我們壹點秩序都沒有,怎麽談正義?所以,復仇會被貼上正義的標簽。
?現在,我們怎樣才能在社會中建立秩序?最重要的是簡化法律。而且,如果妳想在這個國家生活,每個人都必須知道基本法,知道法律意味著什麽。這個國家很多人不知道什麽是基本法律。每次妳問他們,他們都會擺手。他們認為別人會告訴他們。不,我們必須制定壹個規則。如果妳想在這個國家生活,妳至少要知道這些基本的法律。想開車上路,就要知道道路鍛煉的基本規律吧?同理,如果妳想在這個國家生活,妳必須了解各種相關法律。妳不是從鄰居那裏聽到的-那不是真的。
?我們需要的是良好而適當的教育。所有人都知道這些是法律。如果妳違反了法律,妳將受到相應的懲罰。每個人都應該知道,不是嗎?
?下壹步是執法。法律的執行也不簡單。制定法律很復雜,執行法律更復雜、更艱巨.....因為這裏會有公平與不公平的問題。所以,在壹定時期內,我們必須放棄正義,而只是堅持法律。有時執法人員在執行法律時可能不公平,這是必須容忍的。如果我們不容忍它,我們的社會就會混亂,成為壹個無法無天的社會。接下來,復仇就成了解決辦法。但是,我們也會稱之為“主持正義”。雖然我們會把這種行為貼上維護正義的標簽,但我們還是在互相報復。很多事情都會上演,人們會互相開槍,但他們認為自己在伸張正義,因為法律不合理。
?因此,為了實現這壹點——我們必須創造壹個有序的社會,而不是壹個公正的社會——我想讓妳們知道,如果我們想取得進步,我們就必須願意做出這種巨大的犧牲。這是非常大的犧牲——我不求公平。我接受法律制裁。無論什麽樣的法律,我都會遵守。也許法律不公平,但我現在會遵守法律。“如果法律很不公平,我們可以考慮重建法律,但超越法律,就不會有公平正義。沒有人有判斷力去伸張正義。這壹點必須確立。而這壹點,我們還沒有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