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殺野豬是違法的。野豬被官方列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所以被抓到捕殺野豬的,情節輕的會被罰款,嚴重的會被判刑。我國規定,非法獵捕國家保護的珍貴動物的,視情節輕重,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禁止獵捕和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主要指以下幾種情況:
1,組織或者聚眾非法狩獵;
2.在禁獵區或者禁獵期內多次狩獵或者獵捕大量野生動物的;
3.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造成野生動物資源重大損失的;
4、長期非法狩獵屢教不改的;
5.威脅或毆打保護人員,除非他們不打獵或不聽勸阻;
6.其他手段特別惡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壹條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狩獵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在野外環境中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壹條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因科學研究、控制種群數量、疫情監測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獵捕國家壹級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向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申請特許獵捕證;需要獵捕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部門申請特許獵捕證。
衍生問題:
誰來為保護動物和破壞莊稼買單?
因保護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財產損失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動保險機構開展野生動物損害賠償保險業務。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為防治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危害所采取的措施和補償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