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親屬同意當事人遷入他家,可以以“親屬投靠”的方式申請遷入親屬的戶口。
2.有關單位具備集體戶口資格的,可以將戶口遷入本單位。
3.沒有單位的,可以將戶口掛靠到就近的人才市場,戶口可以轉到人才集體戶口。
戶籍是指由負責戶籍管理的行政機關作出的記錄和保留戶籍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
處理空賬戶的步驟:
1.掛空戶的人(以家庭為單位)需要去房產交易大廳開具無房證明,有的派出所還需要開具所有直系親屬在青島的無房證明;
2.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無房證明、需要落戶人員照片到房屋所轄派出所辦理空戶口。註意,所有成年人必須到場。如不能到場,需出具委托書委托;
3.經過65,438+00-65,438+05個工作日,大部分派出所已經正式遷出辦理“A”戶,新主人也可以遷入該家庭的戶口。但“A”戶不享受上學待遇。如果有適齡兒童需要上學,就需要選擇其他方式。
研究生註冊:
1,根據學生派遣單位出具的派遣證明中填寫的單位地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2.到新工作(單位)報到時,向報到單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提交戶籍證明及相關證件後,方可辦理戶口登記手續;
3、退學回原籍;
4.憑學校退學文件,將本人戶口轉入學生戶口所在地戶口派出所。辦理休學、結業學生的戶口退回手續。
綜上所述,如果已經落戶其他房產,可以將戶口留在接收檔案的新單位所在城市的人才中心戶口管理辦公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籍以戶為單位。與監督者同住的人為壹戶,監督者為戶主。壹個獨立的家庭,由我當家。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 * *宿舍的戶口* *設立分戶或單獨戶口。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