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陜西省公路超限運輸管理辦法第四章超限運輸車輛檢測

陜西省公路超限運輸管理辦法第四章超限運輸車輛檢測

第二十六條公路管理機構可以采用固定檢查和流動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貨運車輛進行超限檢查。

在沒有超載檢測站的路段,公路管理機構可以利用檢測設備進行流量檢測,控制車輛均載、分載、繞行等行為,避免超載檢測。

第二十七條省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統壹規劃、合理布局超限超載檢測站,並可以根據流動檢查的需要規劃、設置卸載站點。

超限超載檢測站和卸載站點的設置,應當由交通運輸、公安* * *等部門會同勘驗人進行,並由省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新建公路規劃設置超載檢測站和卸載站點時,應當將其作為公路附屬設施的組成部分,與公路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運營。

第二十八條超限超載檢測站建設應當按照統壹規範進行,其建設規模、檢測設備和人員配備應當與貨車流量相適應。

第二十九條超載檢測站和流動檢測站使用的稱重計量器具,計量的超載幾何尺寸應當按期檢定;未按期檢定或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的檢測數據不得作為卸載或處罰的依據。

第三十條超載檢測站應當在站內顯著位置公示超載檢測站的審批機關和監督電話、超限認定標準、超限檢測程序和處罰標準。

第三十壹條未列入國家規定的車輛生產目錄的懸掛車軸車輛,或者懸掛車軸不具備落地承載能力的車輛,超限時不計入車軸總數。

第三十二條超載檢測站檢測檢驗貨車時,被檢測檢驗車輛應當按照導向標誌或者執法人員的指示駛入指定區域接受檢查,不得強行通行。

第三十三條公路管理機構對流動檢查發現的超限車輛不予當場處罰。檢測人員將超限車輛引導至附近的超載檢測站或卸載場,根據靜態檢測秤的復檢結果進行處理。

第三十四條稱重收費站發現超限車輛,應當及時將超限車輛及相關稱重信息移交公路執法人員進行調查處理。

第三十五條公路實行計重收費,公路管理機構不再對超限運輸車輛收取公路補償費。

第三十六條運輸不可卸載貨物的車輛超限,超載檢測站應當責令承運人自行卸載;承運人不自行卸載的,由超載檢測站卸載,卸載費用由承運人承擔。

第三十七條超載檢測站應當妥善保管卸載的貨物,並將貨物存放的有關事項書面告知承運人。承運人應在7天內處理卸下的貨物。逾期不處置的,由超載檢測站依法處置。

第三十八條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違法超限車輛信息登記制度。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根據違法超限車輛登記信息,加強對貨運企業及其駕駛員的管理。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對1年內違法記錄超過營運車輛總數5%的道路運輸企業的違法情況進行公示,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三十九條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治超聯合機制。聚眾鬧事、惡意堵車、強行闖關、破壞設施、威脅治超人員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 上一篇:瑞士19度以上開暖氣或者被判刑是否太極端?實施會有什麽後果?
  • 下一篇:上海老年卡最新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