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成員享有的權利:
1.在律師協會內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享有合法執業的權利;
3.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學習和培訓;
4.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專業研究和經驗交流活動;
5.享受律師協會組織的福利待遇;
6.利用律師協會的圖書、資料、網絡和信息資源;
7.對立法、司法和行政執法提出意見和建議;
8.監督律師協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9.通過律師協會向有關部門反映意見。
集團成員享有的權利:
1.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會議和其他活動;
2.利用律師協會的圖書、資料、網絡和信息資源;
3.監督律師協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個人成員的義務:
1.遵守律師協會章程,執行律師協會決議;
2.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遵守律師職業規範和準則;
3.接受律師協會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4.承辦律師協會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師協會規定的法律援助義務;
5.自覺維護律師職業榮譽,維護會員之間的團結;
6.按要求繳納會費。
集團成員的義務:
1.遵守律師協會的章程;
2.傳達、學習和執行律師協會的決議;
3.教育律師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4.組織律師參加律師協會的各項活動;
5.制定並執行內部規章制度;
6.為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提供必要的條件;
7.組織和參加律師職業責任保險;
8.按規定繳納或收取會員費;
9.承辦律師協會委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