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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小區負責人被阻止高價賣菜。造謠者應該承擔什麽法律責任?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為保證群眾就醫、交通等基本交通需求,上海市交通委相關出租車運營公司提供了相應的運力。近日,閔行區警方發現壹輛有可靠“通行卡”的出租車在工作中違規送貨,但提供團購優惠的群主竟在微信群謊稱警方以“便宜菜”為由強制“依法取締”團購優惠,暗示其受到警方阻礙,“只吃高價菜”。現階段,兩人被公安局處罰。

4月16日下午,閔行公安分局陸匯派出所民警王永林在閔馳壹路256弄某小區參加防疫工作時,發現壹輛掛有專業“通行卡”的出租車停在該小區出入口,只是看不到乘客。車上疑似裝滿了打包好的物品。

出租車民警裝滿團購優惠菜向前檢查時,發現該車的預留車廂和後座都裝滿了包裝好的蔬菜,但根據車上的通行卡,出租車保證該車為虹橋機場線。在民警的了解下,司機侯某表示,這些蔬菜對小區居民完全免費。懷疑客車違規裝載,警方隨後展開調查。在隨後的安排中,民警了解到,這批蔬菜並不是“完全免費”的捐贈,而是小區居民自發組織的“團購優惠”。在扣除運輸費用1,000元後,司機侯將蔬菜從聯系的商戶處運至居民區。

團長在群裏汙蔑司機被警察拖走是因為菜價太低。同時,警方在業主微信聊天群中發現,組織“團購打折”的“組長”在微信聊天群中公布“警察突然來帶走司機,因為菜價低,害人害己”,不斷引起居民的憤怒和不滿。

團長的詆毀引起了居民的憤怒。警察傳喚Xi到當地警察局接受調查。經調查,席某認識到自己是以營利為目的。起初,他以40元壹包的價格購買了108份蔬菜,並以60元壹包的“團購折扣”價格賣給居民區的居民。看到警方對侯的調查後,擔心他再賣菜也賣不出去,也擔心居民會把屠刀偏向自己,於是在微信聊天群裏發表不實意見。

對代表團團長的詆毀引起了居民們的憤怒。通過對法律的解釋和教導,Xi認識到了其個人行為造成的不良影響,在小區微信聊天群裏說明了問題並把錢退還給已經交費的居民。同時,他把蔬菜捐贈給有困難的居民。根據交通出行領域的相關要求,巡遊出租車只限普通居民和民眾運營。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持有通行卡的巡遊出租車不得從事與載客無關的主題活動,但保障人民群眾基本交通出行需求的除外。對於這種個人行為,交管部門會收走他們的通行卡,通知他們屬於出租公司,對司機做進壹步的調查和解決。

現階段,因涉嫌捏造客觀事實擾亂單位秩序,依據《行政處罰法》予以處罰,駕駛員侯因其個人裝載客車行為被處罰200元,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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