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
2.事故和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各類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設施設備事故、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件。?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經濟安全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
處置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基本要求和註意事項是什麽?
第壹,警惕、靈活、冷靜,語言規範,方法得當。在參與處置治安事件時,要始終保持冷靜,不急不燥,要有耐心和耐力。說話要文明準確,註意分寸,避免粗魯、極端的語言。處理方式要規範,防止事態擴大。
第二,嚴控政策和法律。社會安全事件引發的因素涉及大量的政策問題和法律問題,需要在處置過程中嚴格遵守政策和法律。對於不屬於公安機關直接處理的問題,要積極參與,但要掌握情況,與指揮中心保持聯系,積極做好可能出現情況的準備。
三、嚴格報告制度,增強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應對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涉及面廣,盤根錯節,錯綜復雜,政策性強,難度大。所有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請示和報告制度。所有涉及處理報警事件信息、調動警力、使用警力手段、實施戒嚴、封鎖道路等重大行動。必須壹步壹步問,批準後才能行動。
四、加強教育培訓計劃,提高工作人員應對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政策水平和專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