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亮點?
亮點壹:分類發展,設置社會工作專業崗位
——在現有崗位總數的情況下,事業單位主要通過整合、置換、調整等方式設置社會工作專業技術崗位,崗位數量應滿足本單位實際需要。
——鼓勵有條件的公共服務機構、街道和鄉鎮依托現有資源,支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發展,使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
——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應當根據自身需求和特點,參照《事業單位社會工作專業技術崗位管理規定》開發社會工作專業崗位。
亮點二:社會工作專業崗位分等級,明確聘用(聘任)要求。
——支持和引導城鄉社區、相關機構和社會組織明確社會工作專業崗位等級。
——推動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參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完善職級體系,健全職業發展體系。
——嚴格落實國家社會工作者水平評價職業資格與相應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銜接,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任(擔任)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
亮點三:合理確定社會工作專業崗位工資待遇,將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納入成本核算。
——在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工作的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其報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社會工作專業技術崗位實行人保部門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制度。
——在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開發的社會工作專業崗位,應當按照事業單位相應職級等級發放工資。
亮點四:多措並舉建立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激勵機制。
為建立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激勵措施,《意見》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職業地位、表彰獎勵、激勵方式等方面進行了詳細闡述,要求各級將政府承擔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報酬和激勵保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提高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的專業地位。
註意吸引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的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進入黨員幹部隊伍,支持有突出貢獻的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參加NPC和CPPCC。
-增加對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的認可和獎勵。
——完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激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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