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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詐騙案件有哪些模式?參與詐騙的主要人員有哪些?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繳納醫保是非常必要的個人行為。醫療保險是最基本的社會保障制度,能夠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服務需求。但也有不法分子利用醫保的空檔,騙取巨額保障資金。今天我們就帶大家看看有哪些騙取醫保詐騙的行為。

壹、醫療保險的概念醫療保險壹般是指社會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員工因疾病風險造成的財產損失而創設的壹種社會保障制度。用人單位公司和個人繳費後,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患病到醫院發生醫療費用後,醫療保險機構會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

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聚集了單位和社會團體的經濟力量,在有關部門的支持下,患病的社會團體可以從個人那裏得到必要的物資供應援助,減輕醫療費用壓力,避免患病的社會團體“因病致貧”。

第二,是什麽允許或誘導不繳納社保的人以參保人的名義住院?自費部分以繳納社保為準,自費醫療費用申請醫療保險基金領取。掛床住院還能交門診社保。選擇繳納社保,本人重復預約掛號,重復或無條件治療,化解住院等形式的過度醫療或提供不必要的健康服務。違反醫療保險用藥類別或者用藥種類要求,超量、重復用藥,違規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藥品,或者以溶解、變更處方等形式為社保繳費人配制液體的。非定點醫院發生的費用合並到醫保定點醫院,與醫保和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費用結算。幫助繳納社保,騙取醫保個人賬戶、股票基金或統籌基金。

擅自提高資費標準,提高項目收費,化解收費標準,重復收費,不斷擴大收費標準。徇私舞弊,以虛假報告或者虛假數據信息的形式騙取醫療保險基金或者個人賬戶基金的。為非定點藥品經營企業銷售藥品,代其刷社保卡。將醫療保險支付範圍以外的藥品、診療項目、醫用材料、診療服務設施或者生活用品、保健食品費用等費用調換為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的費用,申請醫療保險清算,騙取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

偽造或者使用虛假病史、處方、檢查化驗報告、醫院診斷證明等醫療文書,騙取醫療保險基金的。申請報銷虛假醫療費用單據。其他違反社會保障有關規定,導致醫療保險基金流失的個人行為。

三、評價保險詐騙罪涉及的相關違法犯罪問題(1)明確保險詐騙罪與非罪的行為界限。重點是騙取保險金的數額是否較大,可以按照壹般違反保險法來解決,這樣數額較大就構成保險詐騙罪。

(2)保險詐騙罪認定中涉及的相關刑事問題。實施保險詐騙主題活動,以放火、毆打、損壞、傳播傳染病、虐待、遺棄等方式故意制造經濟損失、受益人死亡、殘疾、疾病,騙取保障基金的,依照刑法第198條第二款規定,以放火、保險詐騙、殺人、保險詐騙、故意傷害、保險等罪處罰。以上是保險詐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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