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斷桿處罰:被抓後賠償損壞的設備,支付過路費。如果設備沒有損壞,過路費就交了。公路私闖將被列入黑名單。高速公路被列入黑名單後,妳上此段高速公路或者其他與此段高速公路有聯檢協議的高速公路時,會被要求處理妳上壹次斷桿造成的壹系列問題。如果不辦理,將被拒絕走高速公路或者移交交警部門處理。可以去公路運管局處理,否則不讓上高速。
如果沒上牌,直接上高速,繳費金額是從高速起點到下車點。高速公路的收費單位會按照規定的車型和費率進行全程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違反交通管理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故意損壞、移動、改動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擴展數據:
高速公路電線桿斷裂案:高速公路逃逸收費?司機來京強行斷桿38次
薛來京為了省高速費,跟前車走了38趟,連卡都過了。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海澱警方成功將其抓獲,現犯罪嫌疑人薛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刑事拘留。
冀牌車輛曾多次過牌。
日前,海澱公安分局東升派出所接到轄區路政管理公司報警,稱在某超市門前發現壹輛冀牌白色外地車,該車曾多次在高速收費站逃避高速費。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從路政管理公司工作人員處得知,他在上班途中經過超市門口時,隨意看了壹眼路邊,卻突然發現了壹個熟悉的車牌號。這輛車在京藏高速清河收費站多次逃避高速費,在公司系統中被突出顯示。聯系公司後,他確定該車是偷逃費用的車,隨後報警求助。
警方在現場沒有找到該車輛的司機。考慮到此人可能進入超市購物,民警決定留在附近。同時,民警告知路政管理公司準備好車輛逃逸的證據,移交派出所取證。
僥幸逃費。
果然,過了壹會兒,嫌疑車輛的司機出現了。就在他準備開車的時候,警察突然出現了,問。嫌疑人薛某稱自己是該車車主,該車從未被他人使用過。民警立即將他帶回派出所。
經訊問,薛某交代,他家住張家口。這幾年他拉黑車賺錢,經常往返北京和張家口,拉壹些上班族跨兩地。之前在老家聽說過,過收費站的時候,ETC車道的人工和欄桿有壹定的時間差。只要我跟在前面的車後面,我就可以不交錢通過。他覺得不違法也沒人查。運氣好的話,經常這樣逃避高速費。
民警隨後從路政管理公司了解到,2015年6月至2018年2月,薛駕駛的車輛* * *費用***38次,共計2600余元。目前,薛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海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壹步審理中。
人民網-因高速逃逸收費的司機來京強行折斷電線桿3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