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強制DNA親子鑒定的條件:壹是涉嫌犯罪案件中的強制鑒定,比如涉嫌強奸;
二、遇難者身份(空難、海嘯等。)無法識別;
三是認領被拐兒童;
四、未婚子女落戶,超生落戶,無法提供出生證明。
剩下的就不能強行鑒定了。
法律依據:新婚姻法第三次全解讀。
第二條夫妻壹方請求人民法院確認不存在親子關系,並提供了必要的證據證明,另壹方無相反證據拒絕進行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不存在親子關系的壹方主張成立。
壹方當事人提起確認親子關系訴訟並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壹方當事人沒有相反證據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的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成立。
個人申請親子鑒定壹般不需要其他任何相關部門的同意。個人親子鑒定的流程壹般如下:
壹、委托單位(人)填寫委托書。委托單位包括公安、檢察院、法院等機關和律師事務所。
二、自願提供被鑒定人的身份證和出生證明,留下復印件。
3.鑒定人自願拍照。
4.取鑒定人的血樣。
五、將標本發給專業技術人員,並簽收。
離婚案件中,壹般是主張確認或否認親子關系的壹方申請鑒定。根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則,主張權利的壹方應當提供證據。但為了保證親子鑒定結論的可靠性,法院在訴訟過程中往往會委托法定鑒定機構對當事人進行鑒定。但如果當事人不申請親子鑒定,法院不能依職權主動進行鑒定。親子鑒定仍需鑒定人同意,不能強制當事人進行親子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