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什麽樣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什麽樣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妳好!離婚協議是指婚姻雙方達成的意思相同,以及離婚後財產和債務如何處理,孩子由誰撫養的* * *協議。離婚協議怎麽才能有法律效力?可以參考以下,希望能幫到妳!

1.離婚協議中涉及夫妻人身關系的條款無效。

首先,我國法律對解除婚姻關系采取登記要件與訴訟要件相結合的原則,即當事人可以選擇登記離婚或提起離婚,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登記或離婚程序,夫妻之間的婚姻關系不能解除。

其次,當事人對離婚的看法可能會隨著時間、環境、對方言行、自我意識等因素的變化而變化。所以離婚協議簽訂後壹方反悔不同意離婚是很正常的。離婚協議中“同意離婚”的表述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能作為證明夫妻感情出現重大裂痕的證據。

二、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條款是附生效條件的協議,應在雙方同意離婚或判決離婚的條件下認定其效力。

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前提是,如果離婚,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分割財產。財產分割協議的達成條件是離婚。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附條件與壹般意義上的附條件不同,因為它的達成需要離婚雙方的同意,任何壹方都可以決定是否成功,單方面使財產分割協議不具有約束力,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除非有可以變更或者撤銷的情形,人民法院在離婚案件中應當以協議作為分割夫妻財產的重要證據,即法院應當根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約定作出判決。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關於適用

雖然這裏指的是協議離婚中的“離婚協議”,且離婚事實已經婚姻登記機關確認,但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但我們仍然可以看到最高司法機關對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條款效力的附條件確認,即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分割的條款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

網頁鏈接

  • 上一篇:什麽是備案審查制度?
  • 下一篇:時政熱點:“三條底線”哪壹條最緊迫?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