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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院壹庭存在的問題

自“能力作風建設年”活動開展以來,巴彥縣司法局以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檢驗成效,有效整合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務資源,統籌綜合利用非訴和訴訟資源,充分發揮“四院壹庭”制度優勢,依法及時化解頻發和潛在的社會矛盾糾紛。

近日,巴彥縣司法局巴彥司法所運用“四院壹庭”聯動工作機制,成功化解了壹起因感情矛盾引發的經濟賠償糾紛。2020年初,山東濟南某縣男子張某在網上認識了巴彥縣巴彥鎮女大學生王某,並確立戀愛關系,約定王某畢業後舉行婚禮組建家庭。按照當地習俗,張某給王26萬元作為彩禮。由於兩地缺乏溝通,感情不合,王於2022年初分手。後來男方多次找女方和好。女方和家人執意分手,沒有和好的希望。男方要求女方家人退還彩禮26萬元及雙方交往期間費用654.38+0.5萬元。雙方初步溝通後,女方將彩禮26萬元退還給男方,交往期間花了5萬元。對此,男方要求退還兩人交往期間的所有費用654.38+0.5萬元(剩余654.38+0萬元已退還),女方不同意其要求,雙方僵持不下。2022年6月,開車從山東濟南到巴彥,壹直在王居住的小區附近等候。他多次上門要錢。由於雙方爭議較大,多次商談未果,張某情緒激動,多次揚言要與王家同歸於盡。王的家人感到受到威脅,向巴彥鎮第三派出所報了案。因該事件尚未形成犯罪事實,巴彥縣公安機關請求縣司法局介入調解,由* * *處理這起存在重大隱患的矛盾糾紛。

這起感情經濟糾紛案得到了巴彥縣司法局的高度重視。黨委書記、局長賈第壹時間召開專題會議,分析案情,研究部署下壹步推進措施,要求發揮自身優勢,最大限度降低“民轉刑”案件發生概率。責成巴彥司法所立即啟動“四院壹庭”聯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全力將這壹矛盾糾紛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在巴彥縣公安局、司法局主管領導的指導下,巴彥司法所所長王文、第三派出所所長王忠武、該院城郊法庭庭長張海喬、九州律師事務所律師侯曉珍組成聯合調解小組,共同調解這起矛盾糾紛。在調解過程中,司法所和派出所從各自的角度對雙方進行法制教育,解釋法律,說明如果事態進壹步惡化的性質和後果。律師和法院充分發揮自身職能優勢,耐心向當事人解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以及證據的可采性。經過三個小時的政策法律反復勸說,感性理性勸說,引導雙方敞開心扉,最終達成和解協議,女方退還其交往期間花費的27000元。至此,壹起因感情和經濟矛盾引發的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下壹步,巴彥縣司法局將堅持踐行新時期“喬峰經驗”,結合“能力作風建設年”活動和2022年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工作要求,下大力氣解放思想、提高能力、轉變作風,堅持群眾利益,聚焦群眾“急難、憂” 並本著馬上辦、主動辦、親力親為的基本原則,最大限度地調解解決各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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