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於新冠肺炎的影響,部分欠款確實沒有還上,所以我們向各個借貸平臺申請延期。結果如下:
銀行部分:信用卡欠費,銀行稱為消除賬期而不損失資金使用的壹種方式;貸款直接展期兩個月。
經營性貸款平臺:資金來自銀行的,延期三個月。
信用貸款平臺(其實平臺已經被取締了,債權要先於平臺轉讓給出資人。出資人性質也應該屬於社會募集的資金池,非正規金融渠道自有資金):隨便妳怎麽解釋,怎麽做計劃(比如我什麽時候能還錢,也就是說這個月的時間差不多耽誤了——其實從平臺封禁到現在已經好幾個月了,壹直按時還款,之前也沒有逾期),沒有,他們都告訴我下午什麽時間還,不然就爆通訊錄,征信。怎麽回事——關鍵是真的還沒起來,所以他們沒有按照他的要求來,第二天或者第三天人家就爆通訊錄了!像這種沒有自有資金的平臺,專門吃中間的高息,也沒有什麽特別的辦法處理。背後的團隊也是“大老二”,黑社會思維明顯。難怪國家要取締他(不是我們理解的網絡高利貸,雖然最後結果是高利貸,月息兩)
那麽,當事人應該怎麽做?疫情下,涼拌!有錢的話可以還。沒錢就先保命吧。當困難慢慢過去,妳必須償還債務。爆通訊錄的目的就是威脅妳的朋友,想辦法從他們身上榨點錢。
我還沒想好怎麽對付他們。因為我現在被孤立了,我要做好重返工作的準備。但是通訊錄被爆之後,收集的難度會增加壹大半。我覺得借款人的心態是這樣的:妳理解我,我努力還錢了,但是沒有還妳真的覺得對不起。妳把通訊錄弄壞了,威脅了,這種負罪感也就沒了,還款也就沒那麽重要了。如果妳有錢,最終可能會還給妳!尤其是不合規的平臺,曬到太陽後能拿回本金就不錯了。
畢竟要努力賺錢。我有自己的資金儲備,不會出現這種情況。沒有金融機構提供及時的幫助。
雖然存在借貸事實和借貸法律關系,但壹定要通過合法合規的途徑和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實踐中,很多網貸公司在借款人逾期後,往往采用暴力催收手段,包括短信轟炸、電話轟炸,以及催收人員對借款人進行威脅恐嚇、限制人身自由、偽造律師函、偽造法院傳票、偽造公安機關刑事立案通知書等。這些采集方式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名譽權、涉嫌偽造印章等。,這些都是非法收藏。
首先,對於暴力催收等違法行為,作為受害人,要及時收集、固定證據。
其次,妳可以選擇報警或者提起民事訴訟。因為只有涉及治安違法或者刑事犯罪的,才屬於公安機關的管轄範圍,如果暴力征集的方式沒有達到法律規定的嚴重程度,公安機關可以不予處理。所以如果妳想維權,也可以通過民事訴訟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行為。法院判決後,如果對方仍實施暴力催收,將涉嫌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罪,屬於刑事犯罪,可追究刑事責任。
無論如何,在法律規定的利息範圍內,建議及時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