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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絡上散布謠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網絡傳播謠言的法律責任是:1。民事責任:即散布謠言侵害公民個人名譽權或者侵害法人商譽的,根據我國《民法通則》規定,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責任。2.行政責任: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相威脅擾亂公共秩序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3.刑事責任:根據《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而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或者組織、教唆他人在網絡上傳播滋事的,可以按照尋釁滋事罪定罪,編造與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有關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傳播此類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壹)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擲假爆炸、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威脅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壹條之壹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輻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故意而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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