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按照規定,如何構成微信詐騙犯罪?
微信詐騙不存在犯罪,詐騙的構成條件是:
1.主觀上是故意和直接,故意捏造事實或者隱瞞真實情況,騙取、非法占有公私財物。
2.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3.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
4.用詐騙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
二、網絡詐騙的法律特征是什麽?
1,高科技犯罪工具,非接觸犯罪過程;
2.犯罪對象不特定,資金流向復雜;
3.犯罪以網絡技術為支撐,手段智能化;
4.作案過程隱蔽,作案時間短。
3.詐騙罪判刑期間減刑的條件是什麽?
在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壹的,應當減刑:
(壹)阻止他人進行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舉報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創新;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抵禦自然災害或者消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突出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4.詐騙罪假釋期間應遵守哪些規定?
(壹)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監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監察機關關於接待來訪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監察機關批準。
5.詐騙假釋有哪些程序?
1,執行機關向當地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假釋建議;
2.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3.自覺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重新犯罪危險的,裁定假釋。
如果利用微信平臺實施詐騙,數額較大,可以按照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但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肯定不能構成詐騙罪,詐騙中不存在單位犯罪。如果在微信上被別人詐騙,可以第壹時間向微信平臺投訴,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