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重程度不同:交通違法屬於違反交通管理;交通違法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交通管理規則的行為;交通違規是指違反約定的規則。
2.處罰不同:交通違法行為罰款200元以上(不含本數),暫扣或者吊銷駕駛證,單位罰款;根據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通過記分來處罰交通違規行為;交通違章要看造成的損失程度。
第二,非法解釋
1.車輛違章是指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管理法規的行為。違反車輛法規的處罰包括警告、罰款(扣押車輛)、暫扣駕駛證、吊銷駕駛證、註銷駕駛證、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車主可以通過手機app車輪查看車輛的違章情況。
2、違法,又稱違法行為,是指特定法律主體(個人或單位)由於主觀過錯,具有壹定的社會危害性,應當依法追究責任的行為。違法行為表現為超越法律允許的限度濫用權利、法律禁止的行為、不履行法定積極義務。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公民違反法律規定,致使受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遭到破壞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3.違反是指違反某些規定。但“違反”壹詞中的“規定”並不是指某項規定,而是指雙方協商達成的壹項規定。
違法行為是其行為損害了受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違反了法律規定。違法行為是其行為違反了壹定的規章制度,影響了社會的正常秩序。違反是對某些條款的違反,可以是雙方協商的條款。違法最嚴重,處罰也比較廣泛;違規最輕,處罰比另外兩個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及時糾正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根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處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情節輕微,不影響道路交通的,指出違法行為,口頭警告後放行。
第八十八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包括:警告、罰款、吊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九十三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停放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拖車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牽引方法不當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