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招標的刑事責任是:嚴重的非法招標行為涉嫌串通投標,經查證屬實的,判定負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此外,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參加或者退出競價、拍賣,情節嚴重的,構成強迫交易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如果企業或政府有關部門在招投標中有違法行為,企業必須先暫停該項目的相關處理。並且要承擔工程合同的相關罰款。以及對案件主管部門的相關處罰,情節嚴重的將承擔壹定的刑事責任。
3.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信息和資料,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單位罰款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壹至兩年內禁止代理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並予以公告,直至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條串通投標罪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和公民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