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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時,對方父母是否都是原告?

妳好。首先,未成年人作為直接侵權人,應當被列為被告。理由:從法律上講,民事訴訟能力人是指能夠成為民事訴訟當事人,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的資格。任何自然人的民事訴訟能力始於出生,止於死亡。因此,未成年人作為直接侵權人,應以自己的名義作為當事人參與訴訟。

相關法律法規: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推卸代理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其中壹人代理訴訟。”法律規定由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進行訴訟活動,意味著法律承認未成年人具有被告資格。

《民法通則》第壹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財產造成他人損害的,以自己的財產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補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中國法律規定,未成年人可以接受和擁有財產。未成年人有財產的,補償費由財產先行支付。為了使未成年人承擔賠償責任,應當明確未成年人在訴訟過程和判決中的被告地位。

其次,應將未成年人的父母列為共同被告。

相關法律法規:

《民法通則》第壹百三十三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財產的,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以自己的財產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補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根據該條規定,未成年人實施侵權行為,沒有獨立財產可供賠償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即由監護人承擔判決內容。如果不將監護人列為被告,就會出現承擔判決義務的主體與履行判決義務的主體不壹致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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