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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險糾紛案

四個案例

第壹,殘疾少年阿鵬和阿成上學難

西寧市湟中縣攔龍口鎮板中營村13歲的阿成和15歲的阿鵬,從小患有疾病,不能像正常孩子壹樣上學。看著兩兄弟整天呆在家裏,父母都著急了。在四面八方求助無門的情況下,2007年8月15日,父親邵英海來到省婦聯,要求為孩子聯系壹所殘疾人學校。

省婦聯工作人員經過多方咨詢,查找各類殘疾人學校的相關信息(主要是接收條件),並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為邵英海提供了省特殊教育學校、湟中職業技術學校殘疾人培訓班、省智障人士社區服務工作站三所學校。但由於兩個孩子前期沒有接受系統的康復治療和訓練,很難讓他們去上課,也很難讓他們去上殘疾人學校。最後,邵英海夫婦把兩個孩子送到省裏的壹個智障人士社區服務工作站,接受照顧、教育和培訓。就此事,省婦聯以“殘疾兒童輟學事件引發的思考”為題,向有關部門進行了反映。

白血病女孩小玲,很難治療。

2007年8月20日,西寧市城中區居民劉淑香拖著疲憊的身體,敲開了省婦聯權益部的門。原來,他們正在讀高二的女兒小玲被醫院確診為白血病,需要幾十萬元的醫藥費。貧困家庭根本負擔不起巨額醫療費用。

經調查核實,省婦聯權益處立即聯系省民政廳慈善總會等單位,劉淑香夫婦也向西寧市政府、民政局、教育局、共青團西寧市委求助。與此同時,小玲的同學制作橫幅,發起募捐活動。社會熱心人士以不同的方式給了小玲壹些幫助。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權益部每年都會受理幾起案件,類似於貧困家庭遇到家人生病或突發災難的事件。由於省婦聯沒有專項救助資金,通過與相關部門協調,很難有效解決此類問題。

第三,不想要的懷孕女孩很難終止妊娠

2007年9月17日,省婦聯接到壹個意外懷孕女孩藍藍的求助電話。據藍藍說,她與父母離婚並輟學。2007年2月,為了貼補家用,她獨自壹人從大同來到西寧打工。她被壹個男人騙了,懷孕將近六個月。她身無分文,陷入困境。

得知具體情況後,省婦聯的工作人員四處奔波,希望能找到壹家醫院幫助藍藍擺脫困境。然而,由於藍藍無力支付手術費用,而且沒有家人的簽字手術無法進行,手術遇到了困難。經過多方聯系和協調,最終,西寧生殖健康醫院成功為藍藍實施了引產手術,並為她減免了所有費用。

4名女生被撞身亡,索賠難。

2007年9月18日,樂都縣雨潤鎮黃灘村村民王就其女兒被火車撞死壹事,向省婦聯權益部咨詢。2007年4月25日,王13歲的女兒走在鐵路旁壹米寬的小路上。在距離涵洞45至50米處,蘭州至西寧列車瞬間呼嘯而過,女兒不幸身亡。事故發生後,鐵路部門認為鐵路部門對事故無責任,根據相關規定賠償500元。

經歷過維權的各省婦聯工作人員都認真查閱過相關法律法規。《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於去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人身傷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鐵路運輸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工作人員建議王拿出證據證明女兒的死與自己的原因無關,否則只能接受賠償500元的結果。同時,工作人員將網上類似案例、處理結果、專家和律師意見提供給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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