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政府是如何解決我現行法律存在的問題的?新法如何才能進入立法程序?

政府是如何解決我現行法律存在的問題的?新法如何才能進入立法程序?

現實中的問題可以通過法律解釋、修改法律和制定新的法律來解決,但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永遠不能滿足現實中多樣性和多變性的需要,這就滯後於社會的發展。

1.立法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的立法,即法律的創制,是指有權制定、補充、修改、廢止和批準法律法規的國家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補充、修改、廢止和批準法律法規的活動。狹義的立法是國家立法權意義上的概念,僅指具有國家立法權的國家機關的立法活動,即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關依法制定、修改和廢止憲法和法律的活動。

2.當代中國的立法機關及其權威。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制定法律;

(二)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國務院各部委根據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規章;

(三)省、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在不同憲法同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

(4)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特別註意人大常委會的缺席)

(五)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但是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其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制定規章;

(六)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在不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相抵觸的前提下享有獨立的立法權。

3.當代中國立法的基本程序:

(1)法律案的出臺是立法程序的第壹步。

(2)法律草案的審議是立法過程中的關鍵步驟。

(3)法律草案的表決和通過是立法過程中決定性的壹步。

(4)法律的頒布是立法過程中不可或缺的最後壹步,是法律生效的先決條件。法律通過後,任何沒有公布的東西都不能生效。

  • 上一篇:未成年人喝酒違法嗎?
  • 下一篇:我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主要法律法規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