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社會主義法律在我國適用的基本要求是什麽?

社會主義法律在我國適用的基本要求是什麽?

為了確保社會主義法律的適用符合正確、合法、及時、合理和公平的基本要求,社會主義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在適用法律規範時還應遵循以下原則:

壹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以事實為依據,要求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適用法律規範時,必須查明案件真相,掌握壹切相關材料,將案件的審理和判決建立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這是準確定性、適當裁量和正確適用法律規範的先決條件。以法律為準繩,要求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適用法律規範時,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辦事。法律是衡量壹個案件是非曲直的標準和尺度。壹個人的行為是否違法,只能用法律來衡量,這是定罪量刑的唯壹標準。堅持以法律為準繩,不僅要求在認定是否違法、定罪量刑上依法辦事,而且要求司法機關及其辦案人員的壹切活動和行為都必須符合法律,在辦案全過程中嚴格履行法定程序。任何違背法律自由裁量、枉法、徇私舞弊的做法,都是與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相違背的,是社會主義法制所絕對不允許的。

第二,所有公民在適用法律時壹律平等的原則。這是社會主義法律適用的壹項基本原則,是社會主義法制的重要原則,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的必然要求。只有這樣,才能正確適用法律,保證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保證社會主義法律在現實生活中得以實現。堅持這壹原則要求:所有公民在適用法律規範時壹律平等,不得因人而異;所有公民的權利都依法受到平等保護,所有公民都應平等承擔義務;任何公民的違法犯罪行為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給予應有的制裁,不允許有任何特權。

第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原則。這是保證社會主義法律實現的基本措施之壹。我國憲法第126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第131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也就是說,國家的司法權只能由國家司法機關統壹行使;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司法機關在處理案件時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

第四,專門機構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是專門適用法律的機關。群眾路線是國家機關壹切工作的根本路線,司法工作要走群眾路線。要查清案情,必須深入群眾,調查研究;審理案件時,要吸引群眾參與,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確保案件的判決合法、合理、合情。只有把專門機關的工作和群眾路線結合起來,才能保證法律的準確適用。

第五,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國家賠償的原則。這是由我國的國家性質和法律的本質決定的,體現了我國法律適用的公正性和嚴肅性。這壹原則要求法律的適用必須在法律監督之下;如果發現適用法律有錯誤,必須堅決予以糾正;因適用法律錯誤給公民、法人造成損失的,國家必須依法予以賠償。

  • 上一篇:文森佐租戶了解金條嗎?
  • 下一篇:我應該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